書信一般包括哪五部分

書信一般包括哪五部分

一般書信可分爲稱呼、正文、結尾、署名、日期五個部分,每個部分都有一定的格式;

1.稱呼:收信人的稱呼;

2.正文:問候語,啓始語,主體文;

3.結尾:祝頌語;

4.署名;

5.日期;

書信要用黑毛筆、或藍色水筆、圓珠筆、鋼筆寫,不能用鉛筆,以防模糊不清,也不能用紅筆寫,這會讓對方以爲是絕交信。信紙要用專門信紙或稿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