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島房產政策是什麼

2020年青島房產政策是什麼

2020年青島房產政策主要是對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規定,借款申請人需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方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只有履行了互助義務的制度參與者,纔有享受互助權益的資格。住房公積金貸款只用於職工購買青島市國有土地上可以辦理產權的自住住房,即住宅。在青島購買新建住房,含經濟適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貸最低首付比例爲百分之三十。購買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貸最低首付款比例爲百分十四十,同時繼續執行首付款比例與房齡掛鉤的政策。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賬戶餘額、貸款次數、貸款年限、償貸能力及購房價款等因素綜合來確定,實際可貸款額度以管理處最終覈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