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繼承法》第5條規定:遺囑可分爲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形式遺囑和口頭遺囑。
遺囑的內容一般包括: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根據《繼承法》第5條規定:遺囑可分爲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形式遺囑和口頭遺囑。
遺囑的內容一般包括: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