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家庭暴力,有以下認識誤區:1、家庭暴力僅限於夫妻之間。實際上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都構成家庭暴力。2、家暴僅指對身體的暴力。實際上家庭暴力也包括精神方面的。3、施暴行爲僅限於毆打等行爲。實際上言語上的暴力、冷暴力也構成家庭暴力。【法律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