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成立的基本法律特徵

婚姻關係成立的基本法律特徵

結婚,法律上稱爲婚姻成立法。商它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依法確立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法。

步驟/方法1

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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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行爲是法律行爲法。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否則,婚姻關係不產生法律後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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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行爲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係,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法。商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