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企業有以下三類:1、列入國家計劃的政策性破產企業(簡稱"計劃內破產企業")。2、經市國資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認定的依法破產企業(簡稱"計劃外破產企業")。3、經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認定的特困企業和困難企業(簡稱"退出市場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