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殊津貼標準是怎樣的

政府特殊津貼標準是怎樣的

政府特殊津貼標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政府特殊津貼標準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將按月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標準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爲每人每月600元。

調整政府特殊津貼標準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專項列支撥款。爲進一步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社會環境,加強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我國從1990年起,每兩年開展一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並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發放政府特殊津貼。政府特殊津貼證書,由國家一次性發放人民幣20000元,免徵個人所得稅;對1995年以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仍按月發放政府特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