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按照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倍數進行計算,補償倍數最高不得超過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