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的條件包括:一、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壓行爲兩種情形。二、提起訴訟的股東用盡了其他救濟手段,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公司僵局或欺壓行爲。【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