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在外雙休日有加班工資嗎

出差在外雙休日有加班工資嗎

在出差中的雙休日提供了勞動,公司又不能夠安排補休,由於該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補發加班工資。若在出差中的雙休日並沒有提供勞動,是在出差地休息,這種情況下,並不是加班,公司不需要另付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