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有什麼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有什麼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如下:(一)股東或股份公司發起人需承擔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責任。如發生虛假出資、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爲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將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並處以虛假出資金額一定比例的罰款。如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出資的,除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外,也將面臨抽逃出資金額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二)在公司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的;除公司面臨罰款外,法定代表人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時,也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