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二審能開庭

什麼情況下二審能開庭

二審一般都是不開庭審理的,只有當出現了法律中規定的特定情節時纔會開庭審理。

第二審程序由當事人上訴而引起的。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後,會將副本在5日內送達被上訴人,由此時間可推算對方是否上訴,當然也可以詢問一下承辦法官,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可能並非同一天收到判決書。

如果收到上訴狀,被上訴人有15天答辯期,二審答辯較一審重要,因爲一審要開庭審理,當庭可以詳盡發表意見,而二審由開庭審和書面審,若不交答辯狀,而法院又決定書面審,則發表意見的機會就少。所以,應重視寫好二審答辯狀。

現行民訴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覈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爲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