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不開庭審理合法嗎

二審不開庭審理合法嗎

二審不開庭審理是合法的,考慮到有些二審案件事實清楚,證據比較充分,沒有必要一律開庭審理,爲簡便訴訟,提高訴訟效率,規定了例外的情況;

即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的意見,對事實清楚的,可以不開庭審理。但是有些案件法律規定必須開庭審理,否則就屬於程序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於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一)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

(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

(四)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