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無效見證人有哪些

遺囑無效見證人有哪些

我國《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

下列人員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爲能力人、限制行爲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