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集資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單位集資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單位集資房如果離婚時已經取得產權的,可以按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沒有取得產權的不得分割。

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可以由雙方競價取得。

2、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可以對房屋進行拍賣,然後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3、一方主張產權的,可以由一方獲得產權後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