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承擔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債務人的法律地位。2、抗辯權隨之移轉。3、從債務一併隨之移轉。【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第八十六條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