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有權拒絕什麼的指令

勞動者有權拒絕什麼的指令

一、有權拒絕強行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

二、有權拒絕續簽勞動合同;

三、有權拒絕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四、面試時,有權拒絕用人單位要求告知的與履行勞動合同無關的信息;

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六、勞動者有權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在高溫、高溼天氣下,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高溼作業的員工,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