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的勞動爭議是一裁終局嗎

工亡的勞動爭議是一裁終局嗎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工亡的勞動爭議不是一裁終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