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出軌可以要求離婚,並且出軌方屬於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賠償。我國婚姻法規定了,過錯方需要賠償的情況有: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