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只是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並不包括曖昧、通姦類出軌,因此人民法院並不支持曖昧、通姦類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