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合同無效,不能發生當事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對受害人不能返還財產或沒必要返還,此時就要折價補償。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如果要求恢復原狀,是不可能的事情,對雙方和社會利益都是損失,此時就要考慮折價補償。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