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報酬和應付職工薪酬的區別

勞動者報酬和應付職工薪酬的區別

從適用法律角度來看,應付職工報酬是指按《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支付的工資報酬;而勞務報酬一般是根據《合同法》的有關承攬合同、技術合同、居間合同等規定簽訂合同而取得的報酬。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爲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爲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爲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一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