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續約需要提前多久告知

勞動合同不續約需要提前多久告知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必須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當地的地方性勞動法規中是否有規定或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沒有規定或約定的雙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有規定或約定的按照規定或約定執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爲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應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