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規定,布圖設計專有權的保護期爲10年,自布圖設計登記申請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業利用之日起計算,以較前日期爲準。
但是,無論是否登記或者投入商業利用,布圖設計自創作完成之日起15年後,不再受本條例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第12條規定,布圖設計專有權的保護期爲10年,自布圖設計登記申請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業利用之日起計算,以較前日期爲準。
但是,無論是否登記或者投入商業利用,布圖設計自創作完成之日起15年後,不再受本條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