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第21條規定,發表權的保護期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的保護期相同,爲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的50年。但著作權財產權的保護期,根據作品性質和著作權主體的不同,其保護期規定如下。
1.作者爲公民的保護期爲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爲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的像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及攝影作品,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