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在同居子女撫養權的處理上,非婚生子女也與婚生子女在父母離婚時的處理一致,先協商,協商不成再由法院判決。
孩子不足兩週歲的以母親撫養爲原則;兩週歲以上的,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參考孩子的意見。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