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自己能給孩子提供更有利於其學習生活、健康成長的環境;2、證明對方存在賭博等惡習,跟隨其生活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3、證明自己做了絕育手術或者因爲其他原因不能生育;4、證明孩子長期隨自己生活,更換撫養人不利於孩子成長。【法律依據】《婚姻法》第25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