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祖孫之間具有撫養義務必須具備以下的條件:(1)祖父母有撫養的能力;(2)被撫養人需要撫養;(3)被撫養人的父母死亡或者只有一方死亡,另一方無撫養能力或者父母均喪失撫養能力。具備上述條件,祖父母自願撫養孫子的不予以限制,但是不能附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