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終止時間

子女教育終止時間

子女教育終止時間是指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學歷教育的時間,具體到年、月。子女因就業或其他原因不再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時填寫,否則請勿填寫。從教育終止時間次月起,您不能再享受該子女的此項扣除。子女教育終止的情形一般包括:畢業參加工作、輟學等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三條的規定,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爲:學前教育階段,爲子女年滿3週歲當月至國小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爲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學歷教育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3歲之前屬於家庭養護階段,沒有納入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