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是中國古代國家宏觀管理經濟的重要手段,是統治者爲維護國家機器運轉而強制徵收的。明代實行一條鞭法,明初的賦役制度是賦和役分別徵收的,賦以土地爲對象徵收,按田畝計算,役以人爲對象徵收,分爲按丁和按戶徵收兩種,在徵收內容上主要是徵收實物和勞役。具體內容是:賦役合併,並部分攤丁入地,即把原來的裏甲、均徭、雜役等名目繁多的徭役合併在一起徵收,並將部分丁役負擔攤入田畝之中,把過去按戶丁出辦的徭役,改爲據丁數和田糧數攤派。賦役徵銀,由地方官徵收。以州縣爲單位,把一切賦稅、役法項合編起來,確定徵收的總數。 標籤: 賦稅 制度 明朝 相關文章 宋代的賦稅制度 唐朝的賦稅制度是什麼 明朝的賦役制度有哪些 明朝賦役制度改革的特點和影響 古代的稅收制度 中國古代的制度到底是怎樣的制度 中國古代朝代各有什麼制度 列舉中國古代各朝的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