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中的歸責原則

民事責任中的歸責原則

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是關於歸責原則的闡述。在我國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體系是由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所構成。過錯推定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方式。

1、過錯責任原則是以行爲人的過錯爲承擔民事責任要件的歸責原則。無過錯即無責任,過錯推定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方式,它是根據損害事實的發生推定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主要行爲人證明自己確無過錯時,才能免除責任;

2、無過錯責任原則是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不以過錯的存在判斷行爲人應否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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