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可以要求不加班嗎

試用期可以要求不加班嗎

試用期員工也屬於勞動者,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的,必須雙方協商,否則員工有權拒絕。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