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執行標準是什麼

食品的執行標準是什麼

食品的執行標準是強制性的執行標準,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制定低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制定低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食品生產企業制定食品安全指標嚴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的,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食品生產企業制定企業標準的,應當公開,供公衆免費查閱。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委託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委託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生產者生產,並對其生產行爲進行監督,對委託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負責。

受託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對生產行爲負責,並接受委託方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