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職制度

古代官職制度

分爲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中央官職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和祕書工作。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爲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至隋代演變並確立爲三省六部制。三省爲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明代內閣爲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爲輔臣,首席稱首輔。清代有軍機處,王、公、尚書等爲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