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1、由書記員覈實當事人到庭情況;2、宣讀法庭紀律;3、請合議庭成員入席,由審判長覈實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4、進行法庭調查階段;5、雙方當事人舉證、質證、法庭認證;6、法庭辯論階段;7、陳述最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