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受賄罪的基本特徵有哪些

受賄罪的基本特徵:

1、受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

2、受賄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權利所形成的便利條件。

3、受賄罪的犯罪主體爲國家工作人員。

4、受賄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爲。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爲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