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主要官僚機構及其職能

秦朝主要官僚機構及其職能

中央機構:三公九卿爲中央行政機關

三公是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丞相爲最高長官,輔佐皇帝管理全國行政事物。御史大夫爲御史之長,負責百官奏章和傳達皇帝詔令,並有監察文武官員的職責,地位相當於副丞相。太尉是由戰國時的國尉一職發展而來的,是全國最高軍事行政長官。九卿是在三公之下負責具體事物的機構。包括奉常、郎中、衛尉、太僕、廷尉、典客、宗正、治慄內吏、少府。

地方機構:實行郡縣制,將全國分爲36郡。郡設郡守、郡丞、郡尉、監御史等官吏。郡下設縣、道。縣以縣令、由中央政府任命。下設縣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