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買賣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房地產買賣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爲依法行使權利並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