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況可以要求賠付精神損失費:(一)以侮辱、誹謗、貶損、醜化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三)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四)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22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