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手續怎麼辦理

房產抵押手續怎麼辦理

房產抵押辦理手續如下:

1、首先,雙方簽訂借貸合同和抵押合同,簽訂以後合同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2、其次,自抵押借貸合同簽訂的30日內,雙方持借貸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證書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後,抵押權設立。辦理好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以後,如果日後雙方出現還貸糾紛,債權人對於抵押的房產則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在一般情況下,借款方和貸款方將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併爲一個統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房屋一經設定抵押權,原房屋業主仍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只是這種權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買賣、出租。實際上,抵押房屋的轉讓、出租並不影響抵押權人的權利,該房仍然是抵押權的標的物,抵押權人的任何權利都未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