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怕員工勞動仲裁嗎

一般公司怕員工勞動仲裁嗎

勞動裁定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做出的裁定對公司與職工都有約束力,因而,不存在公司怕職工勞作裁定的說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