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技巧

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技巧

1、先了解案情,確定存在勞動關係的單位,即找到被申請人。

2、確定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是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

3、寫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4、準備證據,可以把《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明細等書面材料準備好,如果有錄音可以刻成光盤等。

5、把《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和相關的證據材料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準備一式三份,交兩份給勞動爭議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勞務派遣,需要一式四份)。

6、勞動爭議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後,會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會通知勞動者。如果受理,會把開庭時間一併通知。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