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離家出走找不到人怎麼離婚

妻子離家出走找不到人怎麼離婚

女方離家出走聯繫不上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後,如果找不到被告無法正常送達的,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進行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後,法院可以依法進行缺席審理並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