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離家出走多久能離婚

老公離家出走多久能離婚

丈夫離家出走,即表明丈夫下落不明。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中有一方離家出走且下落不明滿兩年的,符合我國法定宣告失蹤條件。經法院宣告失蹤的,可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離婚。符合我國婚姻法條約規定的,法院准予離婚,即可單方面解除婚姻。除此之外,按照我國規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可向法院提出離婚。法院按照我國法律認定符合事實及法律條例後,可以應允離婚。如果有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例如重婚、有婚姻仍和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拋棄家人、賭博、吸毒等等,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經法院覈實後,也可單方解除婚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