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保胎假,需醫生開證明,工資按照病假髮放;產前假,需懷孕七個月以上,工資按80%發放。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

法律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有交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用人單位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爲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爲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