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中甲方乙方有什麼區別

協議中甲方乙方有什麼區別

1、合同擬定時任務不同

甲方在合同擬定時的工作任務是提出目標,即提出己方需求。而乙方在合同擬定時的工作任務是承諾如何完成目標。

2、合同執行過程中角色不同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督者,看乙方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執行,以完成目標。而乙方是被監督者。

3、合同結束後執行內容不同

合同結束後,甲方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作爲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的回報。乙方需要證明已完成合同目標,並獲得合同上所規定的回報。

《合同法》中的甲方是指要約方,乙方指承諾方。訂立合同就是採用要約與承諾的方式。合同法上有要約與承諾制度,在要約與承諾的效力、合同的成立與生效以及締約中的有關問題上,都有相當明確的規定。

甲方乙方只是名稱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訂立的雙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合同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即是在平等的條件下訂立的才視爲合法,如果訂立的雙方有明顯的不對等地位,或有明顯不利於其中一方的條款,則該方可申請該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