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協議書怎麼寫

甲乙雙方協議書怎麼寫

甲乙雙方的協議書需寫明的事項有,甲乙雙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是否信息、協議的標的、價款或報酬、支付期限、支付方式、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辦法等重要內容。

法律依據:

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