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區面積劃分標準

防火分區面積劃分標準

高層民用建築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1500m²,單、多層民用建築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分別爲600、1200、2500m²,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築(室)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500m²。

在建築設計中進行防火分區的目的是防止火災的擴大,可根據房間用途和性質的不同對建築物進行防火分區,分區內應該設置防火牆、防火門、防火捲簾等設備,在建築設計中,通常規定:樓梯間、通風豎井、風道空間、電梯、自動扶梯升降通路等形成豎井的部分要作爲防火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