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撞死人賠100萬夠嗎

車禍撞死人賠100萬夠嗎

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是:

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以外,還應當賠償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另外,死者的近親屬也有權利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其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死亡賠償金的標準是: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根據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