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取得時間以什麼爲準

房屋產權取得時間以什麼爲準

房屋產權證的取得時間應該以產權證上的日期爲準,產權證日期就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受理了產權登記表之後並審覈批准之後,以爲登記的核準日期,根據我國相關《物權法》規定,產權都使得日期是房產上記載的登記日期,而不是購房合同日期或者是申請辦理產權證當日的日期。

房屋產權主要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擁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可以對該房屋的財產進行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通常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所有才兩部分構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是永久的,但是土地所有權有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在到期之後,就需要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來獲得土地使用權,如果不按時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話,可能會收回房屋產權,影響到對房屋的處理權利。